同“先忧后乐㈡”。清 丘逢甲《春感次许蕴伯大令韵》:“动地春江走怒流,秀才心事惯先忧。”
同“不为五斗米折腰”。唐王维《与魏居士书》:“近有陶潜,不肯把板屈腰见督邮,解印绶弃官去。”
志:指人的思想感情。永:通“咏”,吟唱。 诗是用来表达思想感情的,歌则借助语言把这种感情咏唱出来。语出《书.舜典》:“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宋.吴淑《歌赋》:“嘉有辞之津女,伟守节之陶妻
《礼记.礼运》:“故圣人耐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者,必意之也,必知其情,辟于其义,明于其利,达于其患,然后能为之。”陈澔集说:“非意之,谓非以私意臆度而为之也。”后以“以意为之”谓只凭自己的主观想
源见“杯渡”。形容僧人神通广大。唐戴叔伦《赠行脚僧》诗:“木杯能渡水,铁钵肯降龙。”
源见“蒹葭玉树”。谓寒士想会高贤。宋舒雅《答钱少卿》诗:“每见寒葭思倚玉,忽临秋水得双鱼。”【词语寒葭思倚玉】 汉语大词典:寒葭思倚玉
《论语.学而》:“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原谓献身,后用作出仕之典。唐杜甫《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之七:“长安卿相多少年,富贵应须致身早。”【词语致身】 汉语大词典:致身
犹言首相。《史记.楚世家》:“楚使昭阳攻齐,陈轸往见,曰:‘愿闻楚国之法,破军杀将者何以贵之?’昭阳曰:‘其官为上柱国,封上爵,执珪。’陈轸曰:‘有贵于此者乎?’昭阳曰:‘令尹。’陈轸曰:‘今君已为令
指汉高祖丞相萧何制定九章法律。《汉书.刑法志》:“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悦。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捃摭秦法,取其宜
《汉书.田千秋传》:“车千秋,本姓田氏,其先齐诸田徙长陵。千秋为高寝郎。”武帝时上书言事称旨,“无他材能术学,又无伐阅功劳,特以一言寤意,旬月取宰相封侯,世未尝有也。”“千秋为相十二年,薨,谥曰定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