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噶巴喀玛山
即今西藏那曲县那曲河南岸的龚喀巴、龚喀玛二个山峰。藏语“龚喀巴”意为凹形白额公牦牛峰,“龚喀玛”意为凹形母牦牛峰。《清一统志·西藏》 载:“公噶巴喀玛山,在哈喇乌苏河源之南岸。”
即今西藏那曲县那曲河南岸的龚喀巴、龚喀玛二个山峰。藏语“龚喀巴”意为凹形白额公牦牛峰,“龚喀玛”意为凹形母牦牛峰。《清一统志·西藏》 载:“公噶巴喀玛山,在哈喇乌苏河源之南岸。”
在今广东从化市东北灌村镇。《方舆纪要》卷101从化县: 曲水 “一出县东概洞”。光绪 《广东舆地全图》: 从化县东有概峒。
唐显庆三年 (658) 以西突厥处木昆部置,属北庭都护府。治所在今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境。8世纪前期废。唐显庆二年(657年)以西突厥处木昆部置,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一带。辖境
西汉元封三年 (前108) 置,治所在昭明县 (今朝鲜黄海南道信川西湖里)。一说在霅县 (今朝鲜礼成江、汉江之间)。辖境相当今朝鲜黄海北道大部分,黄海南道及京畿道北部。始元五年 (前82)废,部分辖境
在今甘肃秦安县西北。《清一统志·秦州》:束龙峪“在秦安县西北十里。峪中有水,居民引以溉田。其阴有洞产煤,远近取给”。
在今江西星子县东北鄱阳湖滨。同治 《江西全省舆图》 卷14南康府星子县: “县东北陆路出东门向北行三里至神灵湖,又二里至谢师塘。” 清时有把总驻防。
即斤南水。今广西西南部左江及上源平而水。《汉书·地理志》 误作“斤员水”。
明洪武七年(1374)改东平府置,属济宁府。十八年(1385)改属兖州府。治所即今山东东平县西南州城镇。辖境包括今山东东平、汶上、东阿、平阴、阳谷、梁山等县地。清属泰安府。1913年改东平县。明洪武七
即今河北滦平县东南五十里三道梁乡。清于此设镇。
①即馒头山。在今内蒙古巴林右旗北境。《武经总要前集》 卷16: 曼头山 “南距潢水契丹之地,辽主避暑之地,今更名大 (永) 安山”。②在今青海共和县西南。《魏书· 吐谷浑传》:“显祖复诏上党王长孙观等
即今江西萍乡市东南江西口。《清一统志·袁州府》:江西市“在萍乡县东南七十里,通吉安府安福县界”。在今江西省萍乡市东南。清属萍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