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弥县
东汉改绥弥县置,属酒泉郡。治所在今甘肃酒泉市东南六十里下河清乡。北周废。
古县名。东汉改绥弥县置,治今甘肃省酒泉市东。属酒泉郡。北周废。《资治通鉴》:东晋太元十年(385年),吕光自龟兹东还,与凉州刺史梁熙子“胤战于安弥,大破,擒之”。即此。
东汉改绥弥县置,属酒泉郡。治所在今甘肃酒泉市东南六十里下河清乡。北周废。
古县名。东汉改绥弥县置,治今甘肃省酒泉市东。属酒泉郡。北周废。《资治通鉴》:东晋太元十年(385年),吕光自龟兹东还,与凉州刺史梁熙子“胤战于安弥,大破,擒之”。即此。
明永乐五年(1407)属交趾布政司。治所在衙仪县(今越南中部义静省宜春)。辖境相当今越南义静省大部分地。宣德二年(1427)以后地入安南。
即今北京市门头沟西北沿河城乡。明于此设守御千户所。清改置都司。
在今陕西洋县东北。《水经·沔水注》:汉水“南流径巴溪戍西,又南径阳都坂东”。
元置,属新添葛蛮安抚司。在今贵州麻江县西北东坪乡。明于此设乐平长官司。
即今河南新密市东南三十八里苟堂乡。清尹耕云 《豫军纪略》 卷3: 咸丰七年 (1857) 十一月,“马队追贼至密县之苟堂集”。
在今湖北远安县西南。《水经·江水注》:“(青) 山之东有滥泉,即青溪之源也。口径数丈,其深不测,其泉甚灵洁,至于炎阳有亢,阴雨无时,以秽物投之,辄能暴雨。”
明永乐五年 (1407) 改国威州置,属交州府。治所在山定县 (今越南河山平省应和)。宣德二年 (1427) 以后入安南。
明崇祯中置,即今广西合浦县西南西场镇。《清一统志·廉州府》:白龙寨“又西为西场寨,接钦州境”。明崇祯中置,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西南西场。
即十六国之后赵,由羯人石勒所建(319—351),故名。都城在襄国(今河北邢台市),后迁至邺(今河北临漳县西南),传石虎、石金等,后为冉魏所灭。
在今广西平乐县东周塘村。《方舆纪要》 卷107平乐县: “周塘在平乐县之东乡里。积水灌田,四时不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