崎头城
在今江西大余县东章江曲流处。《陈书·高祖纪》: 南朝梁大宝元年 (550) 高祖伐路养,进顿南康,“修崎头古城”,即此。
在今江西省大余县东章江曲流处。《资治通鉴》:南朝梁大宝元年(550年),陈霸先起兵讨侯景,自始兴北上至大庾岭,破蔡路养于南野,旋“修崎头古城,徙居之”,即此。
在今江西大余县东章江曲流处。《陈书·高祖纪》: 南朝梁大宝元年 (550) 高祖伐路养,进顿南康,“修崎头古城”,即此。
在今江西省大余县东章江曲流处。《资治通鉴》:南朝梁大宝元年(550年),陈霸先起兵讨侯景,自始兴北上至大庾岭,破蔡路养于南野,旋“修崎头古城,徙居之”,即此。
隋开皇十六年 (596) 析修武县置,属怀州。治所在武德故城 (今河南武陟县东南)。大业初废。唐武德四年 (621) 复置,属殷州。治所在今武陟县西南二里。贞观元年 (627) 属怀州。元属怀庆路。明
①在今河北迁西县东北四十里。《方舆纪要》卷17迁安县:“太平山在县西北六十里。有太平营,南北两山,云营二里许,滦河回绕,凭高可眺。”②在今黑龙江省五常市东。清光绪《吉林通志》卷18:太平山在“厅城东一
唐置,为羁縻州。治所在今陕西省北境。唐羁縻州。永徽元年(650年)以薛延陀部落置,约在今蒙古国戈壁阿尔泰省中部。属达浑都督府。开耀元年(681年)侨治夏州宁朔县(今陕西靖边县东北)界。
又名洪源湖。在今江西进贤县东北二十里。中有二小山,东曰日、西曰月。《明一统志》卷49南昌府: 日月湖“水涸则分为二,涨则合为一,中有石人滩。古谚云, 日月湖明良将出,石人滩合状元生”。湖水北流入鄱阳湖
即今湖北仙桃市东南三十二里彭场镇。昔为白泥湖,清乾隆初成市集。在湖北省仙桃市中东部。面积158平方千米。人口9.2万。镇人民政府驻彭场,人口1.7万。1949年为彭场镇,1958年设彭场公社,1984
北宋宣和二年(1120)改龙冈县置,为信德府治。治所即今河北邢台市。金为邢州治。元为顺德路治。明为顺德府治。民国初属直隶大名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在河北省西南部。属邢台市。面积 1983 平方千米
北宋置,属缙云县。即今浙江缙云县东北五十里壶镇。清末改为壶镇。古镇名。北宋置,即今浙江省缙云县东北壶镇。元时置站赤于此。
即今山西翼城县东北青城村。1941年7月晋冀鲁豫边区曾在此置青城县。
唐武德二年 (619) 置,治所在胙城县 (今河南延津县东北)。四年 (621) 废。唐武德二年(619年)置,治胙城县(今河南延津县东北)。四年废。
清置,属锦西厅。即今辽宁葫芦岛市北虹螺岘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