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郡
南朝宋元嘉十六年 (439) 置,属广州。治所在宁化县 (今广东高州市东北)。辖境相当今广东高州、信宜等市县地。隋开皇九年 (589) 平陈后废。
南朝宋元嘉十六年(439年)置,治宁化(今广东高州市东北),属广州。辖境相当今广东省高州、信宜等市地。隋开皇十年(590年)废。
南朝宋元嘉十六年 (439) 置,属广州。治所在宁化县 (今广东高州市东北)。辖境相当今广东高州、信宜等市县地。隋开皇九年 (589) 平陈后废。
南朝宋元嘉十六年(439年)置,治宁化(今广东高州市东北),属广州。辖境相当今广东省高州、信宜等市地。隋开皇十年(590年)废。
1929年析朝邑县东部黄河滩地于大庆关城置,属陕西省。治所在今陕西大荔县东五十五里朝邑镇东北平民乡。1934年迁黄河西岸堤浒村东。1950年撤销,并入朝邑县。1958年朝邑县地又并入大荔县。旧县名。1
1913年改复州置,属奉天辽沈道。治所在复州城 (今辽宁瓦房店市西北复州城镇)。1929年直属辽宁省。三十年代移治房瓦店 (即今瓦房店市)。1985年改设瓦房店市。
①北宋雍熙四年 (987) 改下博县置,为深州治。治所在今河北深州市东南三十里。明洪武三年 (1370) 废。②元大德九年 (1305) 置,为静安路治。治所在今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东北鄂伦苏木古
指今广西漓江流经昭平县境之江峡。清道光《昭平县志》 卷2: 漓水 “迤演数百里,两岸皆山,多悬岩峭壁,为滩三百六十,经县城合思勤江暨马江诸水,入于梧。谚曰: 囊有一百钱,莫上府江船”。
在今湖北谷城县西南。《方舆纪要》卷79谷城县“延岑城”条下:“张飞城在县西南五里,有故城址,相传飞所筑。”
即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东北六十二里勐撒。明、清时与猛缅、猛猛合称 “三猛”,设土巡检司,属孟缅长官司。《方舆纪要》 卷119孟缅长官司:“猛撒最弱,近折而入耿马矣。” 傣语 “猛” 为地方,“撒” 为
即今乌斯腾塔格。在今新疆于田县南。《水经·河水注》:“河水又东与于阗河合,南源导源于阗南山,俗谓之仇摩置。”
五代唐改福昌县置,属河南府。治所在今河南宜阳县西五十四里福昌村。北宋又改为福昌县。古县名。五代唐以福昌县改名,治今河南省宜阳县西南福昌。属河南府。北宋初复名福昌县。
清置,属渑池县。在今河南渑池县东崤店。
即今云南景洪市西南九十八里勐龙镇。明、清时为版纳勐笼的驻地。雍正七年 (1729)置猛笼土把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