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亭司
即今湖南永兴县西南五十里高亭乡。唐开元十三年 (725) 于此置安陵县,天宝元年 (742) 改名高亭县,以高亭山为名。明、清置巡司于此。
集镇名。在湖南省永兴县西部、高亭河南岸。高亭乡人民政府驻地。人口2100。唐天宝元年(742年)至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为高亭县治,明万历四年(1576年)设高亭巡检司,聚落因地得名。主产稻、油茶。有煤矿和花炮、农机修理厂。所产躺椅远销港、台。为县西部物资重要集散地。107国道经此。有县第三中学,旧为金陵书院。
即今湖南永兴县西南五十里高亭乡。唐开元十三年 (725) 于此置安陵县,天宝元年 (742) 改名高亭县,以高亭山为名。明、清置巡司于此。
集镇名。在湖南省永兴县西部、高亭河南岸。高亭乡人民政府驻地。人口2100。唐天宝元年(742年)至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为高亭县治,明万历四年(1576年)设高亭巡检司,聚落因地得名。主产稻、油茶。有煤矿和花炮、农机修理厂。所产躺椅远销港、台。为县西部物资重要集散地。107国道经此。有县第三中学,旧为金陵书院。
唐乾元二年 (759) 置,属宣州。在今安徽马鞍山市西南采石街道。元和六年 (811)废。
即今广东新会市北棠下镇西南径口村。清道光 《新会县志》 卷5有径口汛。
元改羁縻添州置,属来安路。治所即今广西百色市。明初废。
1946年8月当地解放后由商南、山阳二县析置,治耀岭河 (今陕西商南县南耀岭河街)。取二县首字为名。1947年2月废。旧县名。1946年由陕西省商南、山阳两县析置。以两县首字得名,治耀岭河(今商南县城
在今陕西留坝县东南马道镇。《方舆纪要》卷56褒城县“黄草山”条下:“又有马道山在县北九十里,马道水出焉,注于褒水。又有马道驿,旧有桥曰樊桥,相传樊哙所创云。”
1931年10月中央革命根据地置,治所在长汀县城(今福建长汀县)。1934年10月废。旧市名。中央苏区福建省设。1931年由长汀县城区析置。1934年10月中央红军长征后撤销。
在今甘肃礼县南。《方舆纪要》 卷59秦州礼县: “雷王山在县南四十里。”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
1914年改醴泉县置,属奉天洮昌道。治所即今内蒙古突泉县。1929年属辽宁省。1945年划归辽北省。1947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属兴安盟。1954年划属呼伦贝尔盟。1969年划归吉林省。1979年划回
古丰乡川水。即今陕西山阳县之县河。《水经·沔水注》:丰乡川水“出弘农丰乡东山,西南流径丰乡故城南……又西南合关祔水(今马滩河)”。《水经注疏》引《山阳县志》:“丰河一名县河,出县东二十里圈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