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侍卫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第一等。武职正二品。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顺治元年 (1644)定制: 每旗二十人,共六十人。雍正五年 (1727) 始定,武进士一甲一名得授为此职。康熙三十七年(1698),增宗室侍卫,雍正七年定一等宗室侍卫九人,每旗三人。
官名,也是侍卫官的等级名。保护皇帝的侍从官和掌管宫廷宿卫的武官称侍卫。清朝的侍卫分几级,一级侍卫称一等侍卫,正二品。起初由三旗子弟中武艺出众的担任。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始定,武进士一甲第一名授此职。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第一等。武职正二品。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顺治元年 (1644)定制: 每旗二十人,共六十人。雍正五年 (1727) 始定,武进士一甲一名得授为此职。康熙三十七年(1698),增宗室侍卫,雍正七年定一等宗室侍卫九人,每旗三人。
官名,也是侍卫官的等级名。保护皇帝的侍从官和掌管宫廷宿卫的武官称侍卫。清朝的侍卫分几级,一级侍卫称一等侍卫,正二品。起初由三旗子弟中武艺出众的担任。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始定,武进士一甲第一名授此职。
官吏泛称。《左传·襄公十四年》:“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以牧羊喻治民,故称。
掌管里社日常事务、主持里内祀神祭祖和集体娱乐活动的人员。《汉书·陈平传》:“里中社,平为宰,分肉甚均”。颜师古注:“宰,主切割肉也”。又《后汉书·王脩传》:“母以社日亡,来岁邻里社,脩感念母,哀甚,邻
清朝地方知府以下官员,凡经任免者,由各省布政使将任免公告书于粉漆牌上,在政政使衙署前揭出,称挂牌。清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清代地方官员自知府以下出缺时,由各省布政使派员署理, 在衙署前悬牌公布,称为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三十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炮”。
见“怯薛”。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豫王府,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参见“典舆”。
官名。唐玄宗开元 (713—741) 中所置内官六仪之一,一人,正二品,与淑仪、德仪、贤仪、顺仪、婉仪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属以赞后礼。内命妇名。唐玄宗时置,为皇帝之妾,秩正二品,员额六人。
官署名。置于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隶武备寺。置提领二员。
官名。东汉隶少府所属太医令,员一人,秩三百石,主药。官名,东汉置,属太医令,掌药。《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太医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诸医。药丞、方丞各一人。本注曰:药丞主药,方丞主药方。”
宋朝太学考试名。又称月校。由本学长官自出题考试,朝廷不另差考官。神宗元丰二年 (1079),令太学外舍生每月私试一次,每年公试一次,合格者补内舍生。武学、律学、医学等亦有私试,试法与大学相类。宋代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