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户部的内部机构。掌收受各省衙门的来文,并呈堂官画阅,编号记档,分发各司办理,并管理户部吏员、工役。设满、汉司务各一人,经承二人。
官名。三国吴孙权黄武 (222—229) 初置,为出使之职。《三国志·吴立传》裴松之注引《吴书》:“(孙)权遣立信都尉冯熙聘于蜀,吊(刘)备丧也。”官名,三国吴置,为出使之职。《三国志·吴书·孙权传》
官名。宋初置,为横行阶官,不领本职。太祖乾德二年(964),定为视六品。神宗元丰五年(1082),大改官制,改为职事官,置二人,为引进司副长官。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中卫郎,为武臣阶
魏晋南北朝时期指诸侍中中主要值事者,由侍中轮流担任。舆驾出时,由其主持仪式,并负玺陪乘。
官名。战国赵置。掌收田赋租税的官员。《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赵奢者,赵之田部吏也。收租税而平原君家不肯出租,奢以法治之,夺平原君用事者九人”。掌收田租税的官吏。《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赵奢者
官署名。明朝刑部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十三清吏司的总称。各掌其分省刑名,量其繁简,带管所分直隶府州、在京衙门。司各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
官署名。明初地方税务部门。各设大使一人,从九品,掌所在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收。后改府所属为税课司,县所属为税课局。
科举取录进士名目。唐朝新及第进士于赐宴之日,先选同榜中年最少者二人去琼林折花,迎接状元,并吟诗,称探花郎。此制后废。南宋用以称贡举文、武科殿试第三名。明、清沿宋制,赐进士及第,授翰林院编修。清朝武科授
官名,元置,属宣课提举司,秩从七品,掌该市税收。其佐官有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从九品。见《元史·百官志一》。
郡纲纪吏。隋炀帝时置,见郡“西曹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