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
官署名。秩正二品。宪宗时,置开平府; 世祖中统四年(1263),改上都路总管府; 至元三年(1266)给留守司印,皇帝巡狩时行留守司事,皇帝回京后复旧。十八年(1281),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掌守卫上都,营建和修缮宫殿,兼管本路民政。辖修内司、祗应司、器物局、仪鸾局、兵马司、警巡院等官署。
官署名。秩正二品。宪宗时,置开平府; 世祖中统四年(1263),改上都路总管府; 至元三年(1266)给留守司印,皇帝巡狩时行留守司事,皇帝回京后复旧。十八年(1281),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掌守卫上都,营建和修缮宫殿,兼管本路民政。辖修内司、祗应司、器物局、仪鸾局、兵马司、警巡院等官署。
亦称“秋试”。明清时乡试每隔三年的八月间在各省省城举行,因其时值秋季,故亦称秋闱。闱是考场的意思。参见“乡试”。
官署名。明朝工部虞衡司所属机构。初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后革。掌淘洗青绿,如烧造银硃所用之水银,烧造黄丹所用之黑丹等,皆按月支料烧炼完备,逐月进赴甲字库收贮。官署名。明置,属工部。掌造作颜料。设大使一人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始置,员二人,从八品上,属中书省,掌供奉讽谏。天授二年(691)增至五人,后除授渐滥,有“拾遗平斗量”之讥。宋初沿置,多别领中外职任,不专任谏职。太宗端拱元年(988)
官名。清末各省谘议局长官。详“谘议局议长”。又,内阁总理大臣会议时充议长。
守,守兼。职位低的官吏,兼代职位高的官吏,行其职事称守。《后汉书·寒郎传》:“永平中,以谒者守侍御史,与三府掾属共考案楚狱颜忠、王平等。”侍御史,掌察举非法,秩六百石。谒者秩为:常侍谒者比六百石,给事
见“提调”① 。
封号。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位在札萨克喇嘛之下,副达喇嘛之上。于北京、盛京、热河等地设十七人。蒙古各庙徒众在五百人以下者亦得设一人。分掌寺庙佛教事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掌稷类作物的收藏与保管,下设稷仓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东汉灵帝置,宦者,掌圃囿的种植和管理。参看“圃囿署”条。
官名。宋朝大宗正司置,以位高属尊者充任,为大宗正司最高长官。金朝为大宗正府长官,从一品,以皇族亲属一人充任,掌敦睦纠率宗属服从皇命。章宗泰和六年(1206)改为判大睦亲事。官名。金代设大宗正府,其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