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阶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北齐,隋初沿之,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为品内不分阶。 唐初复旧, 自正四品以下仍分上、 下阶。 宋初沿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北齐,隋初沿之,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为品内不分阶。 唐初复旧, 自正四品以下仍分上、 下阶。 宋初沿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署名。北宋置,掌造法糯、糯酒、常料三等酒,以供需用,以京朝官一人、三班使臣及内侍二人为监官,下有匠十九人,兵校一百三十九人,掌库十四人。官署名。宋置,属光禄寺,掌造酒以供邦国日常之用。监官二人,监门
官署名。又称大都南北两城兵马司、大都南北兵马司等,简称大都兵马司。元世祖至元九年(1272)置。十六年,定秩为正四品,隶大都路都总管府,掌京城盗贼奸伪鞫捕之事,分置司于南、北城。例由刑部尚书一名提调司
即“脱脱禾孙”。
官名。 战国楚置。 《史记·里子甘茂列传》: “(苏代曰)今公与楚解口地,封小令尹以杜阳,秦楚合,复攻韩,韩必亡。”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隶中大夫掌夷隶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八品上。武官名。南朝宋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八品。北齐亦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八品上。
官名。宋制,上供漕粮及杂物常以三班使臣、军大将、殿侍督运。《宋史·食货志上三》载: 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十二月诏:“押汴河江南、荆湖纲运,七分差三班使臣,三分差军大将、殿侍。”
宋朝尚书省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别称。
官名。魏晋南北朝尚书水部曹长官通称。亦称水部郎中,资深者称侍郎。魏、晋、宋六品,梁侍郎六班,郎中五班,陈四品、六百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郎为从五品中,郎中五品上,二十三年皆称郎中,六品,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梳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