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司
清朝布政使之别称。
清朝布政使之别称。
①官名。三国吴置,使典军粮。《三国志·诸葛恪传》引《江表传》:“权为吴王,初置节度官,使典军粮,非汉制也。”② “节度使”省称。③ 节制调度。《北齐书·唐邕传》:“七年,于羊汾堤讲武,令邕总为诸军节度
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之官员议事的地方。参看“噶布伦”条。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铠甲,为众司甲兵戈盾等官员之正长。《周礼·夏官》: “司甲,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郑玄注: “甲,今之铠也。司甲,兵戈盾官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设。掌北京采木人三千于永平路马城县(今河北滦县南)屯田事。隶大司农司。秩从三品。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下辖昌国、济民、丰赡三署,各置署令、署丞一员。官署名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始设于京师、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州、县均设。掌较小民刑案件的一审。置推事一至二人,并录事等。附看守所一处。官署
见“十飙将军”。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冯相氏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中大夫属官,掌观测历法时辰与天位的对应,来考察历法的精粗,下设冯相中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汉置,为长乐宫侍卫官。《后汉书·曹节传》:“节与长乐五官史朱瑀、从官史共普、张亮、中黄门王尊、长乐谒者腾是等十七人,共矫诏以长乐食监王甫为黄门令。”
初为宰相的职衔名义。唐太宗贞观八年(634) 诏李靖“每三两日至门下、中书平章政事”。渐演为官名。金朝尚书省置二员,从一品,与左、右丞相同为宰相,掌丞天子,平章万机。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 中书省
官名。北魏置。《魏书·高湖传》: “(高睹儿)膂力过人,尤善弓马。显祖时,羽林幢将。皇兴(467—471)中,主仗令。高祖初,给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