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尚方丞
官名。三国魏置,为中尚方令副贰,四百石、九品。南朝梁、北齐置为中尚方署次官。隋朝因置,改名内尚方丞。唐朝复为中尚方丞,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除方字为中尚丞。参见“中尚方署”。
官名,三国魏置,为中尚方令之副,佐令制造中用器物。四百石,九品。其后,南朝梁、北齐沿置。隋改称内尚方丞,唐复称中尚方丞,武则天垂拱元年改称中尚丞。
官名。三国魏置,为中尚方令副贰,四百石、九品。南朝梁、北齐置为中尚方署次官。隋朝因置,改名内尚方丞。唐朝复为中尚方丞,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除方字为中尚丞。参见“中尚方署”。
官名,三国魏置,为中尚方令之副,佐令制造中用器物。四百石,九品。其后,南朝梁、北齐沿置。隋改称内尚方丞,唐复称中尚方丞,武则天垂拱元年改称中尚丞。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 (976—983) 中置,掌收购宫廷、官府所需之物。设监官三人,以京朝官、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下有库子、秤子等人吏。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归隶太府寺。南宋沿置
官名。即左司过、右司过。掌纠君王过失。战国赵国设左右司过。《史记·赵世家》:“武灵王年少,未能听政,博闻师三人,左右司过三人。”参见“司过”。官名合称,即左司过和右司过的合称。掌纠正国君的过错。战国时
西夏诸王位之一。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以上。
官署名。清朝盛京五部之一。掌审办盛京旗人及边外蒙古狱讼案件。康熙元年 (1662) 设。置侍郎一人,总掌部务; 堂主事二人,掌题奏文移。下设肃纪前、左、右、后四司,各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主事一、二人不
使职名。唐朝内诸司使之一,初以岐州刺史勾当,玄宗天宝七载(748)由给事中杨钊充任。其后间置,昭宗天祐元年(904)停。
官名。东汉置。属卫尉,员一人,为南宫卫士令副贰,秩三百石,掌卫士,守护南宫。官名,东汉置,为南宫卫士令之副,佐令掌南宫卫士。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卫尉》。
二官均为考工令之佐官,助令行施职事。详“考工令”条。
官名。北宋太祖开宝八年(975)后,宋、辽之间不断通使,如正旦使、生辰使等,双方使臣各带国书,故称国信使。官名。宋辽与宋金之间一般聘问往来或有求于对方者,称国信使。辽称礼信使。
宋朝士名。徽宗政和八年 (1118)置,以赐在学选人,从九品。
官名。即火正。因祝融是第一个被尊奉为火正的人,故火正亦称为祝融。后来祝融还被尊奉为火神。参见“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