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书手
宋朝职役名。初为乡役,隶里正、户长,后升为县役。掌催收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仁宗时,令以第三、第四等户充当。神宗熙宁三年 (1070) 行免役法,改为雇役。
宋朝职役名。初为乡役,隶里正、户长,后升为县役。掌催收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仁宗时,令以第三、第四等户充当。神宗熙宁三年 (1070) 行免役法,改为雇役。
官名。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923)由崇政院直学士(直崇政院)改名,选有改术文学者为之。
官名。辽朝弘义宫长官。总领弘义宫军民事务。下设副使、太师、太保、侍中等职。
钦天监之别称。
官名。唐代宗时始置,为客省副长官。五代沿置。宋初用为横行武官阶,不领本职。太祖乾德二年(964)定为视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始为职事官,员二人,从七品,佐客省使掌契丹、高丽国信使见
西夏诸王位之一。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以上。
亦称内郡国。汉朝版图内缘边诸郡以外的郡国,与缘边诸郡即外郡相对而言。内郡和边郡所实行的政策有所不同。如成帝时,内郡举方正,北边二十二郡则举勇敢士。
官名。金置,属大兴府,掌分派吏员的工作,检察吏员经办的文书、簿籍、审阅案卷,总录诸案之事。
官署名。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置于北京(今河北大名)留守司,设管勾一人,以少卿充任。掌拜表行香,纠举违失。属吏有令史、知班、驱使官、书吏各一人。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外膳上士佐官,正二命。
参见“判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