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京都总管府
官署名。辽于五京均置都总管府,属南面京官。有都总管以掌本道军事,兼知本京府事;称为某京都总管、知某府事,以同知府事佐之。
官署名。辽于五京均置都总管府,属南面京官。有都总管以掌本道军事,兼知本京府事;称为某京都总管、知某府事,以同知府事佐之。
官名,三国蜀置,掌参军事及丞相府诸曹事。《三国志·蜀书·杨仪传》:“初,仪为先主尚书,琬为尚书郎,后虽俱为丞相参军长史。”
官署名。清朝中央各部、院、寺下属机构。负责督促本部、院、寺所属司、署应办事务,并限期完成,分别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管理。
帝王将土地、爵位赐予臣下。汉朝以后由皇帝发布诏令实行。宠臣或有自选封名者。
元末官署名。枢密院分衙机构,掌地方军务,顺帝至正十五年(1355)后,设于卫辉、彰德、直沽、沂州等地。官署名。元末征讨农民起义,至正十五年(公元1355年)以后,在卫辉(今河南省汲县)、彰德(今河南省
官名。即右领军卫大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领军卫大将军。
官名。东汉末、三国魏置。为公府僚属,参议军政。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为丞相府属官,掌参议军事。《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建安十八年,太祖召为丞相军议掾。”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川衡置,掌巡察川泽,北周沿置。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下设川衡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北齐吏部尚书所属有考功曹,“掌考第及秀孝、贡士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在官府中起草文稿、掌管档案的小官吏。在内签押房办公,因与长官关系密切,能预闻机要,又称“内文案”。海关征税部内班华员,掌文书之事。见“征税部”。
明清荫子为官之制。明洪武(1368—1398)年间初行,后渐成定制。凡官三品京堂以上者,皆得蒙恩荫子为官。荫子必须年满二十五岁,能通五经四书大义者,首荫嫡长子孙、次及旁支。受荫之前必须于原籍所在之布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