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监
官署合称。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指少府监、长秋监、将作监、国子监、都水监。唐朝改长秋监为内侍省,增置军器监,仍合为五监。
隋唐与宋中央官署中诸监的合称。隋炀帝分太府寺设少府监,改内侍省为长秋监,国子寺为国子监,将作寺为将作监,加上都水监,总称五监。唐无长秋监而有军器监,亦合称五监。宋初加置司天监,元丰改制后罢司天监,仍为五监。辽金元设监之数多于五。明有国子、钦天、上林苑三监,清惟设国子、钦天二监。
官署合称。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指少府监、长秋监、将作监、国子监、都水监。唐朝改长秋监为内侍省,增置军器监,仍合为五监。
隋唐与宋中央官署中诸监的合称。隋炀帝分太府寺设少府监,改内侍省为长秋监,国子寺为国子监,将作寺为将作监,加上都水监,总称五监。唐无长秋监而有军器监,亦合称五监。宋初加置司天监,元丰改制后罢司天监,仍为五监。辽金元设监之数多于五。明有国子、钦天、上林苑三监,清惟设国子、钦天二监。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司火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周朝置。筮人属吏。掌辨识爻卦,书写卦象。《仪礼·士丧礼》: “筮人许诺,还述命,右还,北面指中封而筮,卦者在左。”《士冠礼》:“筮人许诺,右还,即度,坐北面。卦者在左,卒筮书卦,执以示主人。”
官署名 清朝太常寺所属机构。掌坛庙之修整、扫除事。由堂官酌委寺丞、博士、典簿、赞礼郎、读祝官等管理,无定员。光绪三十二年 (1906)裁。
官名。春秋时周王室设置。《国语·周语上》:“郁人荐鬯。”其职相当于《周礼·春官》之属的郁人,掌管祼器,凡祭祀,宾客行裸礼,把擣煮好的郁金渗和在鬯酒里,装在彝里陈设在行礼的地方。
官署名。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属司法院,掌理全国司法行政事务,设部长一人,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下设总务、民事、刑事、监狱四司,分司执掌。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 司法院
官名,汉置,为持书侍御史的省称,掌评全国审判定案中的疑事。《后汉书·隗嚣传》:“申屠刚、杜林为持书。”注:“持书即持书侍御史,秩六百石。”参看“持书侍御史”、“治书侍御史”条。
官署名。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国民党政府成立新闻局,属行政院。掌理阐明国民党政府的国家政策、宣达政令及发布国内外新闻事项。
官署名。清朝管理东陵陵寝三衙门之一。设于河北遵化地方。包括昭西陵、孝陵、孝东陵、景陵、裕陵、定陵、定东陵及惠陵等八处,设掌关防郎中一人,郎中五人,员外郎十六人及读祝官、赞礼官、笔帖式等员。掌东陵之判署
清入关前“理政听讼大臣”之俗称。因以额亦都、费英东、何和礼、安费扬古和扈尔汉五人充任,故名。详“理政听讼大臣”。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拟电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拟武猛将军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