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宋朝吏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大理寺皆设,掌检详条法事宜。
武臣的差遣职务。五代时后梁与后周设置,掌宫内治安事务。参见“巡检司”。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角人下士二人,掌征收齿角骨物于山泽之农以当地税。北周于冬官府司木中大夫之下置角工中士,正二命;角工下士,正一命。掌齿角骨物的加工工艺,与《周礼·地官》的角人所掌不同。
官名。北齐置。见“衣冠署”。
见“八作使”。官名。宋置,见“八作使”。
官名。金置,为尚食局的佐官。见“尚食局”。
官制用语。即解除不适于现职之官员的职务。《北齐书·文襄纪》: “(高澄)又沙汰尚书郎,妙选人地以充之。”
官名。北宋初置,属东班诸司使,通常不领本职,仅为武臣及医官迁转之阶。亦称西绫锦使。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改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
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见“内阁修书各馆”。
官名。 北魏置宿卫禁军中的下级官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