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市政公所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布的《京都市政公所暂行编制》的规定,京都市政公所掌办京都市政建设事宜,暂由内务总长兼任督办(其正式衔称是“督办京都市政事宜”),副职有坐办一人。公所内部分设四处:第一处掌办总务,第二处掌办交通、卫生、市产、市营业,第三处掌办修建,第四处掌办工程。各处设处长、副处一长各一人,事务员至多四十人,技师若干人。所辖机关有工巡捐局、传染病医院、工商业改进会,各公园事务处及工程队、材料厂等。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布的《京都市政公所暂行编制》的规定,京都市政公所掌办京都市政建设事宜,暂由内务总长兼任督办(其正式衔称是“督办京都市政事宜”),副职有坐办一人。公所内部分设四处:第一处掌办总务,第二处掌办交通、卫生、市产、市营业,第三处掌办修建,第四处掌办工程。各处设处长、副处一长各一人,事务员至多四十人,技师若干人。所辖机关有工巡捐局、传染病医院、工商业改进会,各公园事务处及工程队、材料厂等。
官名。唐朝司农寺司竹监次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书·匡衡传》记丞相府有集曹掾,主管郡国上计。郡府集曹亦当主管各县上计;此外,《五行大义》引《洪范五行传》说:“集曹供纳输。”故集曹还有运输谷物以实仓廪的职任。《隶释》五《巴郡太守张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置,《洪范·五行传》说:“时曹共政教。”为主时节之吏。
官名。北魏置。亦简称“司农少卿”。四品上。协助大司农管理租税园苑仓储。北齐改名“司农少卿”。元朝仁宗皇庆二年(1313)亦置,员二人,属大司农司,从二品。官名。元置,为大司农司的佐官,员额二人,从二品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左奉宸卫而置,一员,正三品。德宗贞元二年(786)添置上将军前为左千牛卫长官。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皇帝受朝之日,领备身左右升殿列侍,亲射则率属以从。宋朝置为环卫
皇帝的母亲原为皇后者称皇太后,新君立,皇后改称皇太后或太后。《汉书·外戚传》:“汉兴,因秦之称号,帝母称皇太后。”《后汉书·孝和帝纪》:“闰月辛巳,皇太后窦氏崩。”“甲子,追尊皇妣梁贵人为皇太后。”皇
官名。隋朝尚书省礼部所辖主客司长官,置二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607) 加为从五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为主客郎,后又改为司蕃郎。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千总。所设机构,均有额定人数。
官名。北魏道武帝天兴四年 (401),复尚书三十六曹,曹置代人令史一人,译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属官,主平衡市上物价,使相依准。其下设平准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