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有犯法者不得任宿卫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汉代有此项规定,如《汉书·萧望之传》即有“弟犯法不得宿卫”的记载。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汉代有此项规定,如《汉书·萧望之传》即有“弟犯法不得宿卫”的记载。
官名。清末各省谘议局长官。详“谘议局议长”。又,内阁总理大臣会议时充议长。
官名。隋高祖始置,为从三品文散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复置,为文散官正五品下。宋初沿唐制。太宗太平兴国元年 (976)改为朝奉大夫。神宗元丰三年 (1080)后再置为新寄禄官,正六品,取代旧寄
官署名。元朝于世祖至元八年(1271)置,掌乐工、供奉、祭飨等务,置乐长、乐副、乐判各一员。秩正四品。二十年(1283),改为仪凤司。官署名。见“仪凤司”。
①东汉至隋、唐对尚书台 (省) 的别称。《后汉书·仲长统传》: “虽置三公,事归台阁。”李贤注: “台阁谓尚书也。”②指御史台、秘书监。《三国志·王肃传》裴松之注引《魏略》: “兰台为外台,秘书为内阁
汉朝宫中女官名号,秩视百石。女官名,西汉置,也是皇帝的妃子,主职夜事,俸百石。参看《汉书·外戚传序》、“娙娥”条。
官名。见“司驭寺”。
官名。十六国姚襄置。《晋书·姚襄载记》:“ (襄) 以强白为后部帅。”
官名。即太祝令。
官署名。即“云南清吏司”。
即“军器监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