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朝置。世祖至元四年(1267),立西京路洞冶总管府,掌河东地区金、铁等冶炼。七年,罢。十三年,立平阳等路采金铁冶提举司。十四年,罢。其后提举司废置不常。成宗大德三年(1299),置河东山西铁
官名。西周置。掌赐族受姓。《国语·周语上》:“司商协民姓。”韦昭注:“司商,掌赐族受姓之官。”官名。掌赐族授姓。《国语·周语上》:“夫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少多,司民协孤终,司商协民姓,司徒协旅,司寇协奸,
即“右侍伯中大夫”。
官署名。民国初置,附设于平政院,但独立行使其职务。其职权有三:1、于人民未陈诉之事件,得依《行政诉讼条例》之规定,向平政院提起行政诉讼;2、依《纠弹条例》纠弹行政官吏的违反宪法、行贿受贿、滥用
光禄寺内部机构名。清置,由各署署正、署丞、笔帖式轮值,无定员。掌收文与监用堂印。
禁卫军组织。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炀帝改组禁卫军组织,改左右卫府为左右翊卫;左右武卫府依旧名,去府字;改左右武候府为左右候卫,改左右领军府为左右屯卫,改备身府(天皇十八年置)为左右骁卫,增设左右御
命妇名号。明、清置。以封正、从三品官员之母、祖母。
历朝对因罪、因过革职归旗或四籍住闲官官之称呼。
官署名。简称都水司。明清工部四司之一。掌理川泽、陂池水利之事,修筑道路、津梁、备造舟车、织造布帛、制作卷契、画一量衡之器。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置,设郎中五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七人。南京工部都水清
官名。见“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