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缺不入月选,由军机处等衙门请旨而授官之例。运使皆请授,道府亦有请授者。凡请授,由军机处奏请,以俸深道十人、知府十人进单请旨特授; 由吏部奏请,则以在部候补之
参见“督学道”。
① 周朝诸侯朝见天子,陈述职守。《左传·昭公五年》: “小有述职,大有巡功。”杜预注: “诸侯适天子曰述职。”《孟子·梁惠王下》:“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②上任。《魏书·崔楷传》:
官名。宋初置,见“祠部司”。
官署名。明太祖吴元年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始置,掌祭祀礼乐之事,设卿、少卿、丞、典簿、协律郎、博士、赞礼郎等官。洪武二十四年 (1391) 以各祠祭署隶太常司。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参见
相传唐虞时所置高等教育机构。相当于周朝的“太学”。《礼记·王制》:“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郑玄注: 上庠,“上学也”。
官名。亦作押衙。唐、五代方镇使府置,尽掌节度使衙内之事,管领仪仗、侍卫; 有左右押牙、左右厢都押牙等名目; 都押牙尤为军府重职,位兵马使上; 诸州亦置军事押衙、都押衙等职。党项夏州政权定难军节度使衙置
官名。①宋朝国史院、实录院属官,掌编修国史、实录。②宋朝枢密院属官。仁宗庆历四年(1044)始置,掌编修例册。神宗时,令编修《经武要略》。南宋沿置一人,或以枢密院别官兼任,正八品。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弘义宫契丹军民之事。设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见“寿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