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升
太平天国提升官员的制度。太平天国实行保升奏贬制度,其制分为定期的与不定期的两种: 定期保升与奏贬,每三年举行一次,监军以下各官,只准上级保升、奏贬下级,而钦命总制可由各监军保升、奏贬;朝内官丞相、检点、指挥、将军可以上下互相保升、奏贬。不定期的保升与奏贬,是指有大功大勋及大奸不法的情况,允许官员上下之间随时互相保升,奏贬。
太平天国提升官员的制度。太平天国实行保升奏贬制度,其制分为定期的与不定期的两种: 定期保升与奏贬,每三年举行一次,监军以下各官,只准上级保升、奏贬下级,而钦命总制可由各监军保升、奏贬;朝内官丞相、检点、指挥、将军可以上下互相保升、奏贬。不定期的保升与奏贬,是指有大功大勋及大奸不法的情况,允许官员上下之间随时互相保升,奏贬。
官名。春秋鲁、宋等国置。掌国都郊区的行政长官。一说同《周礼》“隧人”。《左传·襄公七年》:“叔仲昭伯为隧正”。杜预注: “隧正,主役徒。”孔颖达疏: “隧正当《周礼》之隧人也。掌诸隧之政令。徒役出诸隧
即“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
官名。明清六科之谏官。明洪武六年(1373)置六科,共设十二人,秩正七品。十年隶承敕监。十二年改隶通政司。二十四年定设四十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升秩从七品。永乐(1403—1424
学官名。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隶释》一四《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有诗掾二人,掌授《诗经》。
爵名。北魏中期置,位第七等,低于伯。亦作为赏赐。《魏书·侯刚传》:“(候刚)进爵为公。以给侍之劳,加赏散伯”。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三品。爵位名。北魏置,秩从三品,地位在开国县伯之下,开国
官署名。渤海国置,有大令、少令。
官名。东汉置。《后汉书·梁统传》:“(建武五年〔后29〕)诏加统宣德将军。”三国魏沿置,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作五品。杂号将军名,东汉置,掌帅军征伐。《后汉书·梁统传》:“建武五年,统等各遣使随窦融长史
官员之任务、公事。《论语·八佾》: “官事不摄。”《孟子·告子》: “官事无摄。”
官署名。明清国子监所属机构。掌颁肄业之规制,稽师生之勤惰,并办理释奠释菜事务。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置,设监丞一人,主其事。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曾一度归礼部管理,康熙十年(1671)改归本
①秦以前为收藏文书、财物之处,后泛指官署,凡百官所居皆称府。汉朝沿称,如三公府、郡府。②官吏名。隋、唐、五代于中央诸寺、监、诸卫、东宫诸寺、王府、公主邑司、地方府州、镇戍关津等皆置,无一定职掌,盖为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