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设有,设于府或土府内。正五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一人,隶广南府;贵州省置
参见“十明将军”。
以观察使为长官之州。宋朝为六等州之第三等,低于节度州,观察使不赴任者,则以他官判、知,属官有观察判官、观察支使、观察推官等,又有观察副使专授左降官。辽朝观察州设观察使、观察副使、观察判官、州学教授、助
即“拖沙喇哈番”。
官署名。元朝置,隶崇祥总管府,秩正五品。掌大承华普庆寺所属大永福寺营造。初为营缮提点所,文宗天历三年 (1330) 改营缮司。设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见“议政王大臣会议”。
设官的制度。《管子·乘马》: “五聚命之曰某乡,四乡命之曰方,官制也。”
苑园名。见“提点在京四园苑所”。
官名。南朝宋、齐置。领细杖队,掌宫庭侍卫,多以直阁将军领之,亦有以广威将军等领者。或分置左、右。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祝下大夫丧祝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