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陆军部之副长官。军阶、品级、职掌均与陆军部左侍郎同。参见“陆军部左侍郎”。
①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方法之一。由皇帝钦派称差,由各衙门堂官及各省督抚等所派称委。凡学政等限年期满更换之差,均请旨简派,各衙门所属无额缺官员,均由本堂官派委。② “差委侍卫章京”之简称。
金代镇防军之一。于河南、陕西与南宋、西夏毗邻地区编练百姓组成,以居守边界。
官署合称。即明朝内府宦官衙门中之兵仗局、银作局、浣衣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分掌宫廷所需兵器、仪仗、金银器及各种日常生活用品的生产工作。各设掌印太监一员及管理、佥书、监工等多员
官署名。参见“柔远清吏司”。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舰队司令处与军港司令处,掌办人事行政。
官名。南诏官,主刑,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
官名。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之一,世袭其官而无员限。
官署名。金设在总管府、节镇之地。掌地方军事、维护治安。设都指挥使总管司事,秩正五品。下设副都指挥使、指挥使、军使等官及军典、营典、司吏、译人、公使等吏员。辖有军兵。元设于大都、上都,掌都城治安,秩正四
官名。北周置。佐承御大夫侍卫于皇帝左右。一说为正四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