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僭称

僭称

同僭号。参见“僭号”。

猜你喜欢

  • 助义都尉

    官名。东汉末州牧属官,见《隶释》一一《巴郡太守樊敏碑》。

  • 造士

    爵名。汉武帝时置武功爵共十七级,造士为第一级(最低级)。北魏时沿用此名,规定文官五品以下,才能秀异者总比之造士,亦有五等。见《魏书·官氏志》。1、爵名,汉武帝置,为武功爵的第一级。用来奖赏有功的将士。

  • 将作少令

    官名。即将作少监,隋炀帝大业十三年(617) 改,唐高祖武德(618—626)初称少匠,玄宗天宝十一载(757) 定名将作少监。官名。隋炀帝一度改将作少监为将作少令。详见“将作监”。

  • 天君

    汉魏时东方少数民族“韩濊”诸国“信鬼神,国邑各立一人主祭天神,名之天君”。见《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

  • 后宫殿中内史

    女官名。南朝宋太宗泰始 (465~471)中置,佐后宫殿中治职管理后宫殿中事务,员一人,六品。

  • 储蓄司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拟设储备司,三十四年正式设立。掌海军收支经费,购置服装,存储军粮及一切物品事。辖会计、服用、屯积三科。置司长一人,承发官一人,科长三人,科员九

  • 虞舜时创设的学校名。《礼记·王制》:“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氏族社会中掌教化的是长老,对氏族成员普遍地进行礼、乐、射等教育。虞舜时氏族已分化为阶级,部落联盟议事会已蜕变为贵族的议事机关,

  • 监司互察

    宋制,诸监司之间得相互监察。依《职制令》规定,“诸官司无按察官而有违法及不公事者,发运监司按察奏,发运监司互相察觉;其经略、按抚、发运监司属官, 听逐互行按举。诸所部官有犯,监司、郡守依法按治,不得倚

  • 五等伯

    爵名。南朝宋“伯”爵等级之一,不食封。见《南齐书·沈文季传》。

  • 殿中帅

    官名。十六国燕置,统殿中兵,侍卫宫殿。见《晋书·慕容德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