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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禄寺督催所

光禄寺内部机构名。清置,由堂官酌派各署司员管理,无定员。掌催办文书,每半月将已办与未完结情况呈报堂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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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御前弓马子弟所”。

  • 哈思户额尔机哈分布勒哈番

    即“哈思呼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

  • 掌膳署

    见“典膳署”。

  • 内侍省右班都知

    官名。宋朝置,为宦官阶官,位在都都知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正六品。哲宗元祐 (1086—1093) 中,改为从六品。南宋复为正六品。

  • 三司上供案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诸州上供钱帛。

  • 太子副仆正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位在仆正之下,掌东宫车马、厩牧、弓箭、鞍辔、器物等事,秩正七品。

  • 称海宣慰司

    官署名。元朝置。置司于称海(今蒙古人民共和国科布多东),设于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隶岭北行省。分管行省西境屯军。英宗至治三年(1323)罢,改立屯田总管府。后复置。

  • 小乡伯上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职掌参见“乡伯中大夫”。

  • 土训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土训中士佐官,正一命。

  • 主记主簿

    官名,东汉置,为郡太守属吏,掌簿录书记。《三国志·蜀书·刘巴传》注引《零陵先贤传》:“年十八,郡属户曹史主记主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