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千夫长
官名。明朝士官名号之一。乃管理少数民族地区之头目,无专职品级。世袭。
官名。明朝士官名号之一。乃管理少数民族地区之头目,无专职品级。世袭。
官名。春秋战国置。守城军吏。《墨子·迎敌祠》: “五人有五长。”小吏名,战国时已有此吏。五长,也写作伍长。五人为一“五”,设五长一人。《墨子·迎敌祠》:“五步有五长,十步有什长,百步有百长。”又《墨子
清代在朝廷各部衙门内任职的属官,司官以下,泛称京曹。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庄宅副使、六宅副使、文思副使置,为从七品武阶官,属大使臣。官名。宋置,为武职八阶,旧为诸司副使。见《宋史·职官九·武阶》,参看“武功郎”条。
官名。清朝八旗步军营之属官。雍正四年(1726)设。掌分辖八旗步军。乾隆十九年(1754)改“步军副尉”。
民国军制,中级军官曰校,分上校、中校,少校三级。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见“校官”。
官名。北洋政府置于蒙藏院与东省特别区法院,掌翻译事务。
官名。为学部的长官,见“学部”。
官名。即太医丞。即“太医丞”,详见该条。
民国置,为省行政机关之一。管理全省教育行政及学术研究事宜。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所辖机关。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九月八日公布《废止省长公署政务厅内教育、实业两科
即“都转运盐使司”。官署名。元置,掌收盐税。至元十四年,始置市舶司,领煎盐征课之事。二十四年,改立盐运司;二十九年,又改立盐课提举司。后至正二年十一月,又在杭州、嘉兴、温台置盐运司;并各置检校批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