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开拆官
南宋京城临安府属吏。员一人,分领开拆司之事。
南宋京城临安府属吏。员一人,分领开拆司之事。
官名。清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特设, 为衍圣公官属。三品二人,四品四人,五品六人,七品八人,八、九品各十人, 以孔氏子孙选充,掌祭届执事。
官署名。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中改少府为太府,设卿、少卿、丞,其官署或称太府寺。北齐正式定名,列为九寺之一。职兼南朝之太府、少府二卿,掌管金帛库藏出纳,以供国用,兼管冶铸、染织及宫廷手工业。
僧号。藏语音译。意为“上师”,乃喇嘛教对僧侣之尊称。十五世纪宗喀巴所创立的黄教传布到西藏、蒙古,至清朝则有驻京喇嘛、藏喇嘛、番喇嘛、游牧喇嘛之名。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总领客省、器物、太医、兽医四局事务。
郡门下吏名。汉始置于郡国,《后汉书·百官志五》说:郡府“正门有亭长一人。”《后汉书·儒林传》记孙堪为县令,“谒府趋步迟缓,门亭长谴堪御吏。”可见门亭长职主守门纠仪。其下有门卒,见《汉书·韩延寿传》。晋
官署名。金朝尚书省大臣出镇地方时,临时设置,掌一方军政。元朝建国前于燕京设置。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改行中书省置,为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有固定治所、辖境。寻复旧。武宗至大二年(1309)又改,寻又
做官。《史记·平准书》:“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
官名。明朝对掌管诒狱的锦衣卫指挥使的别称。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十日公布的《国税厅筹备处暂行章程》的规定,总筹备处主要监督各省国税事务,并兼管顺天府属的国税事务。设总办、会办各一人,均由财政总长呈请
宋朝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凡京朝官、选人等愿考刑法者,由两制,刑部、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选派大理寺或刑部官员主考,试断案、刑名、《刑统》大义等各若干道,称刑法试。第一等授审刑院或大理寺、刑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