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课大夫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勒置。《晋书·石勒载记下》:“以右常侍霍皓为劝课大夫,与典农使者朱表,典劝都尉陆充等循行州郡,核定户籍,劝课农桑。”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勒置。《晋书·石勒载记下》:“以右常侍霍皓为劝课大夫,与典农使者朱表,典劝都尉陆充等循行州郡,核定户籍,劝课农桑。”
即“骑兵郎”。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二领人酋长”。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无此职品阶。北魏
官名。西晋少府属官,东晋省。南朝梁、陈皆置,隶太府卿,梁流外三品勋位。北齐为太府寺左藏署长官,从八品上。隋朝沿置,有二员,正八品,炀帝大业三年(607)升为正六品。唐朝置三员,从七品下,掌钱帛、杂彩等
官署名。辽朝置。又称“长春路钱帛司”。设于长春州,掌钱币铸造等事。始置于兴宗重熙二十二年(1053)。设都提点等职。
官类名。王国既是政区,也是汉代至南北朝地方政权组织形式之一。秦始普遍推行郡县制度,但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亦有设国的,如《史记·张仪列传》记秦惠王起兵伐蜀,定蜀以后,封蜀君为侯,置相以治理其地。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置,掌造木器。分设于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政区名。[Ⅰ]清代地方政区除本部十八省汉族地区外、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初时均因袭其原来习惯不置行省。光绪初、左宗棠平定天山南北路,十年(公元1884年)于其地建为新疆省,次年又改台湾为省,合为二十省。
官名。代理啬夫。战国秦置。《睡虎地秦墓竹简·除吏律》: “有兴,除守啬夫,假佐居守者,上造以上不以令,赀二甲。”
清朝给予报捐官生者之凭证。捐事由户部捐纳房主办,收捐或由外省,或由部库,咸丰(1851—1861)以后由京铜局。凡报捐之官生,由户部发给执照,以为凭据。
泛指低级官吏。《汉书·王莽传中》:“四辅公卿大夫士,下至舆僚,凡十五等。僚禄一岁六十六斛,稍以差增,上至四辅而为万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