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于益州、梓州、利州、夔州置,皆以知州兼任,职掌与钤辖略同。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受王命处理有关祭祀的各项事务。《周礼·夏官》:“祭仆,中士六人”,“掌受命于王以眡(视)祭祀,而警戒祭祀有司,纠百官之戒县。即祭,帅群有司而反命,以王命劳之,诛
官名。春秋晋置。掌爵秩。《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作执秩以正其官。”杜预注: “执秩,主爵秩之官”。官名,掌管爵秩。《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作执秩以正其官。”注:“执秩,主爵秩之官。”
官名。金朝置。太祖建国后,设四勃极烈共掌国政,弟杲任国论昃勃极烈,意为国家第二勃极烈。杲死后官废。官名。金代设此官,掌管阴阳。参看《金史·百官一》和“勃极烈”条。
宫观官名。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置,以供奉官充任,位在提点之下。钦宗靖康元年(1126)罢。
官名。见“庶吉士”。
官名。西晋置,为县属吏。吏名。晋代置于县,见《晋书·职官志》。其职掌当在于守护县狱。
不任官职。《尚书·虞书·大禹谟》:“君子在野,小人在位。”
妃嫔名号。北周置。是后宫中地位较低的妃嫔,仅在御婉之上。分上媛、中媛、下媛三个等级,地位分别相当于六府中的上、中、下大夫。内命妇名。北周设置,为皇帝之妾,位视大夫。大夫有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故御媛
官名。参见“吏科左给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