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道掌印监察御史
即清朝都察院所属十五道监察御史中之掌印者。详见各道监察御史条及“掌印监察御史”。
即清朝都察院所属十五道监察御史中之掌印者。详见各道监察御史条及“掌印监察御史”。
爵名。上大夫别称。战国魏置。《吕氏春秋·慎小》: “吴起治西河,欲谕其信于民,夜日署表于南门之外。令于邑中曰: “明日有人能偾南门之外表者,仕长大夫。”高诱注: “长大夫,上大夫也。”参见“上大夫”。
西夏军队职称。有大首领、正首领、副首领、首领等职。多以部族酋首担任,授铜印。
官署名。北齐置。隶太仆寺,掌牧养诸羊事务。设令、丞。领特羊、牸羊局。
官名。又称“圆明园营总”,圆明园八旗护军营统兵长官。雍正二年 (1724) 设,额设八人,每旗一人,正三品。掌率营众警夜巡昼。
官名。南朝宋置,张奇曾兼任此职。见《宋书·颜师伯传》。
官名。清朝工部荆关之主官。掌关政。顺治元年(1644)设,一人。由各部院衙门司员中选派,带原品充任,每年一更代。康熙四年(1665)裁,税课交地方官管理。八年(1669)复设。乾隆四十六年(1781)
官名。辽置,见“诸行宫都部署院”。
官名。新莽末年更始政权置,以王匡任之。官名,西汉末年更始置。《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更始即帝位……悉拜置诸将,以族父良为国三老,王匡为定国上公,王凤成国上公,朱鲔大司马,伯升大司徒,陈牧大司空,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正二品,简任。承总理大臣命管理本院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各官。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长官,见“法制院”。
官署名。明置,隶工部屯田司,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掌供皇室诸司柴炭。官署名。明置,属工部。掌工部需用柴炭之事。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