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署
官署名。①南朝梁大长秋所统四署之一。②北齐光禄寺置,掌禁御林木等事,有令、丞。隋朝沿置,改隶司农寺,令一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罢。
官署名。①南朝梁大长秋所统四署之一。②北齐光禄寺置,掌禁御林木等事,有令、丞。隋朝沿置,改隶司农寺,令一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罢。
科举制科之一。宋置, 属于文类科目。嘉熙三年(公元1239年)将“博学宏词科”省去“宏博”二字,唯称词学科,每年一试。淳祐初罢废,景定二年(公元1261年) 复嘉熙之制。参见“博学宏词科”。
清代步军统领所属的绿营兵。详见“步军统领衙门”。
官名。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置,员一人,总领三卫之事,品秩同太中大夫 (从四品) ,不久改三卫侍郎。武职侍从官名。宋置,见“三卫官”。
官名。北魏置,尚书省南部尚书属官(一说为南部曹次官,与大夫不并置)。协助尚书、大夫管理南方州郡事务,并负责上奏。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二人,七品。
官署名。隋朝秘书省所领官署,置令、丞各二员,司历二员、监候四员,另有历、天文、漏刻、视祲博士; 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名太史局。参见“太史局”。
官名。南朝梁置,陈庆之曾任此职。参见《梁书·武帝纪》。
官名。西汉始置,为御史大夫副贰,秩千石。简称中丞、中执法。居宫中兰台,为宫掖近臣。其主要职掌为监察、执法; 掌管兰台所藏图籍秘书、文书档案; 外督诸监郡御史(武帝以后为诸州刺史),监察考核郡国行政;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队(连)一人,正五品,正军校充,奏补。掌辖全队。官名,清朝设此官。清朝军制,一队之长称队官,为低级武官。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武类科目。大业五年(公元609年)诏举。参见“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