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都统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上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上等第三级,任统领官,秩视副将,阶从二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佐冠以军医、制械等字样。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上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上等第三级,任统领官,秩视副将,阶从二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佐冠以军医、制械等字样。
清朝“军机章京”之别称。
官名。北魏置。《魏书·酷吏·羊祉传》:“为将作都将,加左军将军。”领将作大匠所属工徒。北齐、北周不置。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吏部别置散官八郎之一,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朝又置为正六品上文散官。官名。唐朝和宋朝文阶官,正六品上叫朝议郎。金以后废。见《新唐书·百官一·吏部·吏部郎中》。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铜器。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京外大员推荐有才能之人或叙录有功劳之官员,奏请以某项官职任用或赐与某项荣典,其章疏交吏部等衙门审议者,称为明保。如有特殊才能奏请破格录用者,一般交军机处存记,于适当之时提请任命,称
清朝知府别称。黄堂乃古时太守之厅堂,以知府之地位略同于太守,故名。
官署名。即“稽勋清吏司”。
官名。北洋政府置于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负责审判事务。
官名。① 唐朝太子内官,置二员,从六品,掌导引妃及宫人名簿,领掌正、掌书、掌筵。②金朝皇后位下女官。掌宫内诸事及给散宫人俸给食料。设一员,秩八品。女官名。唐置。属太子内官,从六品;掌导引妃及宫人名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