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升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清制,官员不俟俸满迁秩,称为即升。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清制,官员不俟俸满迁秩,称为即升。
旧臣,有二义:1、前朝的臣。《吕氏春秋·慎大览》:“武王乃恐惧太息流涕,命周公旦进殷之遗老,而问殷之亡故。又问众之所说民之所欲。殷之遗老对曰:欲复盘庚之政。”《晋书·徐广传》:“君为宋朝佐命,吾乃
官名。南朝宋置于州军府,为府主侍卫队之长。《南齐书·焦度传》记焦度在宋时补晋安王子勋夹毂队主,随镇江州。夹毂为侍卫队之名。
官名,王莽置,职如郡太守,其辖地为长陵、池阳以北,至云阳、祋祤十县。其府治在长安城北。见《汉书·王莽传》。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名义长官,常阙而不除。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行省于北京(今内蒙古宁城西),称北京行省。二年罢。六年,又置行省于东京 (后改辽阳,今属辽宁省),称东京行省,后徙治北京,十五年罢。二十三年,再立东京行省,同年罢。
见“十猛将军”。
1、官吏。《后汉书·东平宪王苍传》:“建初元年,地震,苍上便宜,其事留中,帝报书曰:丙寅所上便宜三事,朕亲自览读,反复数周,心开目明,旷然发矇。间吏人奏事,亦有此言。”2、官吏和百姓。《后汉书·何敞传
专差御史名。金宣宗南迁后,以诸州政务繁多,于贞祐二年(公元1214年)遣御史巡视诸州,初为一年一巡,兴定元年(公元1217年)以后改为一年二次出巡。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业五年(公元609年)诏举。参见“制科”。
官名。金置,为弘文院副长官,从六品,位在知院下,与知院共掌校译经史。见《金史·百官二·弘文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