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员名。明始置,与闸官共掌水闸的启闭蓄泄,隶于所在州县。清代惟有浙江上虞县有坝官一人,后裁。
官名,汉文帝时置,掌领中尉和郡国车士。《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是日令冯唐持节赦魏尚,复以为云中守,而拜唐为车骑都尉,主中尉及郡国车士。”注:“(车士)车战之士。”官名。见“骑都尉”。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计部次官,位郎中下。
官署名。宋朝初年置,掌黄河三门至汴河水运,漕运陕西粮谷以供京城,设发运使一人,下设催促装纲、催纲、提辖等属。后改三门白波提举辇运司。
官署名。宋朝始置。徽宗宣和五年(1123)罢,职事并归将作监。明初曾于工部下复设将作司,洪武二十五年(1392)改将作司而置。设所正一人,正七品,所副二人,正八品,所丞二人,正九品。多以诸匠精艺者充任
宋制,诸监司执行监察任务时有监察纪律以相约束。如《职制敕》中规定:“诸监司,巡历所部不遍者,杖一百;遍而不申,减二等。”“诸监司巡按,巧作名目,追呼巡尉弓兵,将带出本界者,杖一百。”“诸监司,每岁诣所
官署名。元置,属宣徽院,设提领、副提领各一人。
官名。东宫侍从武官。北齐置,员二人,正五品,隶太子左、右卫坊。东宫武官名。北齐置,见“左右卫坊率”。
官名,金朝置。正八品,掌从实办课以佐国用。其佐官有副使一员,正九品。都监一员,从九品,掌签署文簿、巡察匿税。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库伦理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