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县佐

县佐

1、县属吏的总称。县长官的属吏,分职任事,佐长官治县,这些属吏,总称为县佐。秦以前县佐吏有丞、尉、县司马、县司空等;秦汉时更加完备,有丞、尉、诸曹掾史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后汉书·百官五·县》:“各署诸曹掾史。本注曰:诸曹略如郡员,五官为廷掾,监乡五部,春夏为劝农掾,秋冬为制度掾。”

2、官名。民国初期置,为县知事的佐官,由巡按使委任,不与县知事同城,驻县内要地,掌理县知事委办的各项事务,如巡徼、弹压、勘灾、堤防、水利等,并于驻地就近指挥、监督该地警察处理案件,但不受理民事、刑事诉讼。不久即废。


官名。民国初年各地一些区域辽阔的县多改清代的县丞为县佐,驻扎在县内重要地方,以不和县知事同城为原则。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八月八日公布《县佐官制》,规定县佐由巡按使委任,其职权是:承县知事之命,掌理巡徼、弹压、勘灾、捕蝗、催科、堤防、水利,以及由县知事委办的各项事务,并得指挥监督驻在地方的警察及处断违警案件,惟不得处理民刑事案件。但在边远省份如新疆、云南各县,县佐亦有兼办民事、刑事初审案件的。各省县佐后渐废弃。惟陕川等省直至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始行裁撤。

猜你喜欢

  • 丹阳诏狱正

    官名。南朝梁置,属丹杨尹。虞荔曾任此职。见《陈书·虞荔传》。

  • 军事委员会委员长

    国民党政府最高军事指挥长官。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国民政府设立军事委员会为全国最高军事机关,设委员长一人,委员七人至九人,均由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选定,由国民政府特任。委员长为军事委员会最高将官

  • 铨量

    官制用语。宋朝凡新任知州、通判上任,例需赴京,由皇帝亲自核其功过,察其人物,确堪任使,始许上任,称为铨量。新任之官若身在四川、两广,可特免赴京,令本路长官精加铨量。宋制,凡新任知州、通判,上任前均须赴

  • 宦者令丞

    官名。战国时已有宦者令,秦汉沿置,掌管宦者,属少府,有丞,宦者是宫内、特别是后宫服杂役之人,人数众多,故汉代宦者令有丞七人。宦者令办公之署称宦者署,也常为官员等待皇帝诏命之处。

  • 奉祠副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奉祠所分置,各一人,从八品,佐奉祠正掌王府中祭祀、乐舞之事。嘉靖四十四年 (1565) 革。

  • 青城官监

    ①官署名。唐朝京都园苑监之一,掌苑内宫馆园池,与种莳、蕃养六畜之事置监、副监各一员,丞二员。高宗显庆二年(657) 改名东都苑北面监。②官名。唐朝京都园苑青城宫长官,置一员,从六品下。高宗显庆二年(6

  • 南护卫太师

    官名。辽置,见“南护卫府”。

  • 先锋

    官名,也称先行官,即帅领先头部队的将军。《三国志·蜀书·马良传》:“建兴六年,亮出军向祁山,时有宿将魏延、吴壹等,论者皆言以为宜令为先锋。”

  • 讲议所

    官署名。全哀宗于汴京置,受陈言文字,以御史大夫纳合宁、左司都事元好问、大理卿纳合德辉等十七人总其事,以备咨询。

  • 行病帅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