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督护
官名。东晋置,领营兵,有部曲。南北朝沿置,不领营兵。三公府、诸王府、持节都督府及将军开府皆置,地位较低,在长兼行参军之下。南朝梁列为流外官。
官名。东晋始置,为领兵诸公的属官,本皆领营兵,有部曲,南朝宋时始不领营兵。《宋书·邓琬传》有参军督护贾袭宗,属司徒府。
官名。东晋置,领营兵,有部曲。南北朝沿置,不领营兵。三公府、诸王府、持节都督府及将军开府皆置,地位较低,在长兼行参军之下。南朝梁列为流外官。
官名。东晋始置,为领兵诸公的属官,本皆领营兵,有部曲,南朝宋时始不领营兵。《宋书·邓琬传》有参军督护贾袭宗,属司徒府。
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北洋政府时期,云南省于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七月公布《村自治条例》,开始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的议决机关为村议会,由议员组成,其名额依户口多寡而定,一百户以下的五人,一百户以上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刑部总部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六人。二十三年改置河南部等十二属部,遂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礼部次官,佐礼部中大夫掌礼仪的制订与执行,下设礼部中士、礼部旅下士。正三命。武帝保定四年 (564) 五月丁亥,改礼部为司宗,遂改称“司宗上士”。
官署名。秩从三品,掌翻译刻印儒学典籍,设于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置太监检校书籍事二员,从三品; 少监同检校书籍事二员,从四品;监丞参检校书籍事二员,从五品。下辖监书博士二员,正五品,掌品定图画;
官名。明制,光禄寺所属的良醖署以署正、署丞为正副主官,掌供酒醴之事。属官有监事。清制,有署正满、汉各一人,署丞满二人,掌供备羊、酒并备酿酒所用器物,并供应宫内日用羊肉及牛乳。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署内设
官名。金代诸京留守司设此官,品位在留守下,为该司副贰长官,正四品,带同知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见《金史·百官三·诸京留守司》。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南枢密院长官,总领汉人军民政事。契丹、汉人参用。官名,辽置,为契丹南枢密院长官,“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属焉。以其牙帐居大内之南,故名南院。元好问所谓‘南衙不主兵’
匈奴官名。位仅次于屠耆王。分左、右,居单于庭东西两方,各有分地,逐水草迁徙,多由单于子弟担任。下各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都尉、当户、且渠等官属,以管理辖地军政事务。匈奴王名,分左右,位次于左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拟武毅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有提高,改拟忠勇将军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