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军都督府
官署名。明朝五军都督府之一。初分领在京虎贲右卫、留守右卫、水军右卫、武德卫、广武卫。永乐后改水军右卫、广武卫隶南京右军都督府。并领在外云南都司、贵州都司、四川都司、陕西都司、广西都司及其所领卫所。永乐后增直隶宣州卫,陕西行都司所领卫所,四川都司所领土官天全六番招讨司等,四川行都司所领卫所与土官昌州长官司等及云南都司、贵州都司所领土官茶山长官司、新添长官司等。设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及经历司经历等。参见“五军都督府”。
官署名。明朝五军都督府之一。初分领在京虎贲右卫、留守右卫、水军右卫、武德卫、广武卫。永乐后改水军右卫、广武卫隶南京右军都督府。并领在外云南都司、贵州都司、四川都司、陕西都司、广西都司及其所领卫所。永乐后增直隶宣州卫,陕西行都司所领卫所,四川都司所领土官天全六番招讨司等,四川行都司所领卫所与土官昌州长官司等及云南都司、贵州都司所领土官茶山长官司、新添长官司等。设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及经历司经历等。参见“五军都督府”。
见“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
官名,东汉置,为太尉属官,掌卒徒转运事,俸三百石。见《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尉》。
官名合称。唐、五代为御史台之台院侍御史、殿院殿中侍御史、察院监察御史。
官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初以四怯薛八刺哈赤充任,于大都十一门各设二员,秩正六品,下辖副尉一员。掌门禁。后以六卫亲军参充门尉。武官名。元置,属大都留守司,秩正六品。尉二人副尉一人,掌门禁
官名。西周众仆官之长。详见“太仆”。
官名。北周置。《隋书·韦世康传》:“周武帝时,(韦艺) 数以军功,致位上仪同,赐爵修武县侯,邑八百户,授左旅下大夫。”正四命。官名。北周置,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隋书·韦世康传》:弟艺,“周武帝时,数
官名。东汉末及三国魏、吴置。主屯田事务。一说即“典农都尉”。官名。三国时魏置。《三国志·魏书·梁习传》:“习表置屯田都尉二人。”
泛指中央及地方各衙门官员之额定人数。参见“官缺”。
侯的家臣之一。西汉始置,主侍侯,理家事。列侯在临终时关于后事的重大安排,均由家臣上奏、转达或者代表侯本人致礼,在家臣中其地位较高。东汉时规定列侯所食封户不满千户的不得置家臣。三国魏于家臣之上置家令,家
官名。战国置,为武官。《古玺汇编》第四七号: “左中军司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