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尚令
官名。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685) 改右尚方令置,为右尚署长官,二员。初为正八品下,玄宗开元 (713—741) 初升从七品下。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参见“右尚署”。
官名。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685) 改右尚方令置,为右尚署长官,二员。初为正八品下,玄宗开元 (713—741) 初升从七品下。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参见“右尚署”。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专掌稽查坛庙警卫,兼理稽查内外城地方违警之事和应责事件、交查要件。设总办、会办各一人,为正副主官,帮办二人,协助办事;委员三十四人,分理本处事务。
官名。金朝设在关口、河渡之处,为讥察官佐贰。秩正九品。
见“统带”。官名。标相当于团,统辖一标的长官称标统,也称“统带”,由正参领充任。见《清史稿·职官六·禁卫军》、又《清史稿·兵志二·各直省营制》。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於陆王之下。
官署名。①宫廷供奉机构。唐朝制度,初于皇帝宫殿所在,各设待诏之所,安置文学、经术、卜、医、僧道、书画、奕棋人才,各别院以廪之,陪侍皇帝游宴娱乐,统称翰林院,并非正式官署; 玄宗以文学之士为翰林待诏、翰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第一等。武职正二品。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顺治元年 (1644)定制: 每旗二十人,共六十人。雍正五年 (1727) 始定,武进士一甲一名得授为此职
官名,宋置,即提点刑狱,掌察所部狱讼而平其曲直等。乾道八年后,兼督责经总制钱。见《宋史·职官七·提点刑狱公事》,参看“提点刑狱”条。
官名。三国吴孙权黄武(222—229)中置,属中书省,由中书郎充任,故亦称中书典校、典校郎,负责审理诸官府及州郡文书,并监察群臣过失,后来发展到控制大臣案件的刑讯及处理。时亦称此为校曹、校官,因其与曹
泛指掌管屯田事务的官署或官吏。《后汉书·孝顺帝纪·阳嘉三年》:“丙午,武都塞上屯羌及外羌攻破屯官,驱略人畜。”《新唐书·百官一·吏部·考工郎中》:“二十四耕耨以时,收获成课,为屯官之最。”
官名。十六国前燕曾置。《晋书·慕容隽载记》:“遣其御史中尉阳约数其残酷之罪,鞭之。”北魏为御史中丞之改称,主御史台。颇重其选。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定为从三品。东、西魏沿置。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