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韶舞
官名。参见“左韶舞”。
官名。参见“左韶舞”。
官署名。辽朝置,负责钱币铸造等事。
同僭号。参见“僭号”。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属北大王院。掌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设详稳、都监、将军、小将军等职。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官,掌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其官有北院详稳、北院都监、北院将军、北院小将军。见《辽史·百官
官名。见“内翻书房”。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 (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置,以侍从官充任,总领军器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军器监复以监为长官,遂罢。
宋朝三舍考选法或三舍选察升补法简称。神宗熙宁四年(1071),定太学生三舍法,分上舍、内舍、外舍三等。初入学者为外舍,人数不限,春、秋各考一次。外舍选升内舍,限二百人。内舍选升上舍,限百人。上舍生学业
官名,金朝置。这是女真语的音译,也译做胡鲁勃极烈。“忽鲁”是“统帅”、“统领”的意思。“勃极烈”是“长官”的意思。金朝凡长官(官长)皆称“勃极烈”。忽鲁勃极烈,犹言统帅、统领官。见《金史·百官一》。参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要塞砲兵、工兵军士以下之补充,要塞砲兵、工兵之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并勘查建筑台垒,划分台垒区域。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即捕盗都尉,掌寻捕盗贼及三辅治安。《汉书·王莽传下》:“三辅盗贼麻起,乃置捕盗都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