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均上士、中士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土均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理邦国都鄙士地政令之事。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所属有司均上士,正三命;司均中士,正二命。掌土地的政令。凡人口在十口以上,每户给宅基地五亩;七口以上每户给宅基地四亩,五口以下,每户给宅基地三亩。有家室者给田一百四十亩,成丁者给田一百亩。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土均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理邦国都鄙士地政令之事。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所属有司均上士,正三命;司均中士,正二命。掌土地的政令。凡人口在十口以上,每户给宅基地五亩;七口以上每户给宅基地四亩,五口以下,每户给宅基地三亩。有家室者给田一百四十亩,成丁者给田一百亩。
见“尚舍寺”。
官名。南宋民兵统兵官。高宗建炎二年(1128)置,统民兵五十人,设队副佐之。一队之长,凡是以队为编制单位的队的长官称队长。《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出宫中美女得百八十人。孙子分为二队,以王之宠姬二人各
官署名。明代内府贮库之一。收存米、盐等厨膳物品,属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理本部事务,监督所属各官。宣统三年(1911)改为农工商大臣。官名。清末置,员额一人,为农工商部长官。见“农工商部”。
即“大名兵马指挥司”。
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官名。唐宋皆置,实为宰相。唐代中书令和侍中是宰相,别的官员参掌,必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意思是与中书门下一样,同平章奏,共议国政。宋初沿用此制,后时设时废。
官署名。五代后梁置,旋改乾文院。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978) 复置,掌造金银犀玉工巧之物及彩绘装钿等器物,设监官四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内侍、三班使臣充任。神宗熙宁三年 (1070)定制,以文、武
官署名。宋朝置,属太府寺,掌印发、出纳交引、钱钞之事。官库名。宋置,属太府寺。掌印发、收纳交引钱钞之事。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见“朝上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之一,掌监狱。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