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宪
① 官署名。(1)西魏、北周秋官府置,掌刑罚,处治犯罪,并参预撰定刑律。长官为中大夫,置二员; 有上士二员,统中士、下士若干。(2)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757)复名刑部。②官名。宋朝尚书内省女官,徽宗政和三年 (1113) 改尚书内省制时设,职视刑部。
官署名。北周置,即御史台,掌纠察弹劾不法。见《通典·职官六·御史台》。
① 官署名。(1)西魏、北周秋官府置,掌刑罚,处治犯罪,并参预撰定刑律。长官为中大夫,置二员; 有上士二员,统中士、下士若干。(2)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757)复名刑部。②官名。宋朝尚书内省女官,徽宗政和三年 (1113) 改尚书内省制时设,职视刑部。
官署名。北周置,即御史台,掌纠察弹劾不法。见《通典·职官六·御史台》。
官名。西晋以来置国子学,有国子助教。东晋南朝沿置。另有太学博士教授太学生,但不设助教,北魏始置,协助太学博士教授学生。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八品中。北齐置国子寺,于所领太学设二十员,从九品。诸
官名。即少府少监,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为名府少监。参见“少府少监”。官名。见“尚方监”。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末由中给事改名,从五品。北齐属中侍中省,员四人。由宦官充任,掌后宫事,并负责与外朝的联系。从五品。官名。北齐设置,为中侍中省的属官。见“中侍中省”。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遂伯中大夫”。
即“江淮行省”。
将军名号。新莽置,屯田北边。《后汉书·赵孝传》: “父普,王莽时为田禾将军。”杂号将军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屯田守边。《后汉书·赵孝传》:“父普,王莽时为田禾将军。”注:“王莽时置田禾将军,屯田北边。
即“固山昂邦”。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三品 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掌积石州(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内驻军及吐蕃部族。置达鲁花赤、元帅、同知、知事各一员。
王室。《诗经·大雅·恩齐》:“思媚周姜,京室之妇。”曹植《王中宣诔》:“皇家不造,京室陨颠。”
清朝火器营之设于京师城外蓝靛厂者。专习鸟枪,营兵为鸟枪护军,共二千五百一十六人。设翼长一人,署翼长营总一人,营总三人,鸟枪护军参领四人,副鸟枪护军参领八人,署鸟枪护军参领十六人,分掌训练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