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竹监丞
官名,三国魏置,八品,为司竹都尉的属吏,佐都尉掌竹务。参看“司竹都尉”条。
官名,三国魏置,八品,为司竹都尉的属吏,佐都尉掌竹务。参看“司竹都尉”条。
官署名。金朝地方财政机构,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置于西京大同府。设转运使领司事,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使、副转运使等职。
官名。清沿明锦衣卫之制,于銮仪卫置右所,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下设擎盖、弓矢二司,分掌伞盖、仪刀、弓矢、枪戟之事。
托病辞职。《战国策·秦第三》: “应侯因谢病,请归相印”。
官名。南朝梁时侯景置。《梁书·简文帝本纪》: “侯景遣卫尉彭㑺、 厢公王僧贵入殿, 废太宗为晋安王,幽于永福省。”
官名。北宋前期置,掌起居郎、起居舍人之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名。东晋南朝置,丹杨尹属官。一作“丹阳尹丞”。
王国丞相,即王国相、王丞相。初曰丞相,后改曰相,皇子封王,置丞相一人,俸二千石,统百官,后兼掌治民,职如郡太守。有长史,如郡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南朝用以泛称地位较低的名号将军,以与重号将军相区别。南朝宋左、右、前、后将军以下至偏、裨将军称此,府中佐吏少于重号将军。南朝时称介于重号将军与杂号将军之间的将军。南朝宋以四安将军,四平将军,前、后、左
将官名。金章宗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侵宋时置,位在折冲都尉下,掌领兵作战。见《金史·百官一》。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规定,若市因实际需要,得增设公用局,将工务局办理的民营公用事业监督事项及财政局办理的公营事业的经营管理事项,划归该局管理,主官为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