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计大夫
官名。即比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比部郎中。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比部郎中为司计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参看“都部郎中”条。
官名。即比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比部郎中。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比部郎中为司计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参看“都部郎中”条。
①清朝泛指矿厂管理机构之成员。②清朝专指直接由官府委派管理矿厂之官役,又称“厂官”。如铜矿中总制金厂之“场主”,掌管出纳之司库,掌管文书之吏胥,掌管稽查弹压之巡役和练役等。
官名。①秦、汉时“黄门侍郎”或“给事黄门侍郎”省称。②金章宗泰和二年(1202)置,内侍寄禄官之一,从六品,作内侍局御直、内直有年劳者升进之用。官名。秦和西汉郎官给事于黄闼(宫门)之内者,称黄门郎或黄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置,掌编修史籍,以别官兼任。
官署名。元朝隶宣徽院,掌收管无主认领的流散人口、牲畜与财物。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立阑遗所,秩正九品。二十五年,改为监,正四品。二十八年,升正三品,后又降为正四品。置太监一员,少监二员,监丞二员
唐代对由官学选送参加科举考试的学生的称谓。唐制凡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崇玄学的学生,在完成学业以后,由馆、监先将学生加以课试淘汰,合格者选送礼部参加科举考试,对于礼部考试不合格者,则依年限而有科罚的
爵名。北魏中期置,位第七等,低于伯。亦作为赏赐。《魏书·侯刚传》:“(候刚)进爵为公。以给侍之劳,加赏散伯”。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三品。爵位名。北魏置,秩从三品,地位在开国县伯之下,开国
官名。南北朝置,为幢的主将,所领人与数与队主相近,主要用于仪卫,在必要时也参加作战。多以他职兼领。北齐时与军主、别将、统军、都将合列为“备身五职”,备宿卫; 将作寺亦置,负责营造。北齐从九品,北周正三
官署合称。即“户部十三清吏司”。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户部十二属部为十二清吏司。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司为北京司。十八年革北京司,设云南、贵州、交阯三清吏司,宣德十年(1435)革交阯司,定为十三司。每
北周天台侍卫服装。北周宣帝禅位于静帝后,所居称天台。《周书·宣帝纪》: “诏天台侍卫之官,皆著五色及红紫绿衣,以杂色为缘,名曰品色衣。有大事,与公服间服之。”
东宫武官名。唐始置,见“左右虞候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