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啬夫
春秋战国时期管理某一职事的官长。《管子·君臣》: “吏啬夫任事,人啬夫任教”,“吏啬夫尽有訾程事律,论法辟衡权斗斛,文劾不以和论,而以事为正”。
春秋战国时期管理某一职事的官长。《管子·君臣》: “吏啬夫任事,人啬夫任教”,“吏啬夫尽有訾程事律,论法辟衡权斗斛,文劾不以和论,而以事为正”。
官名。亦称管河道。明清道员之一。明弘治(1488—1505)中河南设一人,以按察司副使充任。隆庆六年(1572)添设一员,专理黄河修筑堤岸之事。清顺治(1644—1661)初年于河道总督之下,置各分司
幕职名。宋置,见“点检医药饮食”。
元朝官署名。简称河南江北行省、河南行省、河南省。秩从一品,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省治汴梁(今河南开封),辖十二路、七府、一州军民政务。辖境包括今河南省及湖北、安徽、江苏三省江北地区。置丞相
官名。北魏置。大行台吏部曹长官,掌大行台内官员选举任免。《周书·杨宽传》:“寻而(梁武帝)礼送(杨宽)还朝,至下邳,尔朱仲远启复宽官爵,留为大行台吏部尚书。”参见“大行台”。
官名。西晋置,为县属吏。县分职吏名。晋置,见《晋书·职官志》。其职掌当好汉代的“狱掾史”,参见该条。
官署名。太平天国官爵不分,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以处理国家政务。翼王府设官如下:翼殿六部尚书,掌理政务,每部一人,计六人。承宣,掌发号施令,有翼殿左一承宣、右二承宣至左二十三承宣、右二
南京临时政府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按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一月二日《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司法部拟就《职官令草案》中作“临时中央
① 官署名。春秋时鲁国置。负责民众教化。《左传·哀公三年》: “夏五月辛卯,司铎火。”章炳麟《春秋左传读》:“司铎,盖官署之在宫城中者也。”② 官名。春秋鲁置。掌教化。《左传·昭公十三年》“司铎射怀锦
官名。见“奉常寺”。
州门下吏名。汉代司隶校尉所属有功曹书佐,主选用。三国蜀沿置,魏无考,至晋改称西曹书佐。《宋书·百官志下》说:“别驾、西曹主吏及选举事。……西曹即汉之功曹也。”别驾为外曹纲纪之任,西曹为门下之任,故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