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国务院

国务院

中央行政总机关,即中央政府。民国初置,由国务总理、各部总长组成,总理国家政务。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设置,按照民国元年《临时约法》的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以国务院和各部作为行政中枢,国务总理与各部总长同为国务员,以国务总理为行政首长,通过国务会议处理重要国务,对国会负责。《临时约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务员对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这两条规定体现了责任内阁制的精神,即由国务员负实际政治责任,对参议院(或国会,下同)负其责任。因此,第三十四条规定大总统任命国务员要得到参议院的同意,第四十七条又规定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大总统应免其职。这些规定都是使参议院能对国务员发挥控制作用,国务院对参议院负责的原则也能得到保证。国务院内部设秘书厅及法制、铨叙、印铸、统计四局;还有临时性机构如临时国际政务评议会,战时国际事务委员会、法权讨论委员会;直辖机关有全国水利局、币制局、国史馆、礼制处、侨工事务局(后改为侨务局)、经济调查局、税务处、航空署等。“新约法”时期废国务院,在总统府内设政事堂,总揽全国政务。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袁世凯死,黎元洪接任大总统,六月二十九日宣布恢复《临时约法》,复设国务院。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段祺瑞任临时执政,复废国务院,由临时执政兼为行政首长,直接指挥各部。次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段祺瑞被迫公布《修正临时政府制》,复设国务院,任命国务总理。但实权仍操在段祺瑞手中,此时的国务院与袁世凯时期的政事堂相差无几。院内组织除法制局于段祺瑞任临时执政时改为法制院未予变动外,其余秘书厅、铨叙局、印铸局、统计局均行恢复。北京军政府时期张作霖于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七月十二日公布《国务院官制》,国务员包括国务总理和各部总长,组成国务会议。国务总理对大元帅的命令均须副署;各部总长就关系所主管的部务连带副署。国务由国务会议议决执行,国务会议以国务总理为主席,因故不能出席时,得呈明大元帅由其他国务员代理。国务员均对大元帅负责,实际上已降为大元帅的属吏。院内组织设秘书厅和法制、铨叙、印铸、统计四局。

猜你喜欢

  • 号纸

    文书名。明清土官之任职凭证。凡新封授、承袭之土官,均由吏部或兵部颂发,上书土官之官职、世系及袭职年月。新袭职之土官在领取新号纸之前,应缴回原号纸。

  • 殿前副点检

    官名。五代后周置为殿前司副长官。宋初存其名,后不复置。辽朝南面官,殿前都点检司副长官。金朝殿前都点检司置,分左、右。

  • 甄官署令

    官名。即甄官令。官名。即甄官丞。

  • 振威大夫

    散阶称号。清朝乾隆三十工年(1767)始定,为武职从一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八旗者正、从一品封光禄大夫,属绿营者正、从一品封荣禄大夫。至此,始分正,从,并统一封赠。五十一年,改振威将军。

  • 漆署令丞

    官名。梁少府卿所属机构有漆署,掌油漆之事。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

  • 卜士

    官名。卜人中之为士者。春秋鲁国有此官,掌太子出世时抱负之礼。《左传·桓公六年》: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牢,卜士负之,士妻食之,公与文姜、宗妇命之。”《礼记·内则》: “国君世子

  • 奏弹

    ①御史台上行公文,用于纠弹百官。《梁书·刘之遴传》: “宪台奏弹,皆之遴草焉。”② 门下省上行公文,用于纠弹百官。《新唐书·百官志二》: 门下省“下之通上,其制有六”,“二曰奏弹”。

  • 度支部副大臣

    官名。清末度支部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度支左侍郎设。一人,正二品,特简。佐大臣管理部务。

  • 行天水太守事

    兼行天水太守之职事。《后汉书·冯异传》:“帝复令异行天水太守事。”郡太守,掌治其郡。

  • 中候中诏

    官名。三国魏置,职掌不详。见《宋书·礼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