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用司
官署名。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南宋孝宗乾道二年 (1166) 置,总管全国财政。设制国用使以宰相兼,同知国用事以参知政事兼。五年罢。宁宗嘉泰四年 (1204) 再置。开禧二年 (1206) 改名国用参计所,三年亦废。
官署名。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宋乾道二年(公元1166年)置,总管财政。以制国用使、同知国用事为正副主官,分别由宰相和执政兼任。乾道五年(公元1170年)罢。嘉泰四年(公元1264年)复置。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改称国用参计所,次年复废。
官署名。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南宋孝宗乾道二年 (1166) 置,总管全国财政。设制国用使以宰相兼,同知国用事以参知政事兼。五年罢。宁宗嘉泰四年 (1204) 再置。开禧二年 (1206) 改名国用参计所,三年亦废。
官署名。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宋乾道二年(公元1166年)置,总管财政。以制国用使、同知国用事为正副主官,分别由宰相和执政兼任。乾道五年(公元1170年)罢。嘉泰四年(公元1264年)复置。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改称国用参计所,次年复废。
官名。即兵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员外郎。
官名。北齐太常寺所属有诸陵署,置令及丞,掌守卫山陵等事。隋唐沿置。宋不设署,以诸陵祭祀之事归宗正。金复设诸陵署,以涿州刺史任提点山陵,正五品,其下置令、丞、直长。
官名。 西魏, 北周冬官府工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
官名。清末邮传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总核本部事务。宣统三年(1909),改邮传大臣。官名。清末置,为邮传部的长官。见“邮传部”。
北魏镇府僚属。《北齐书·神武帝纪》记北魏时神武帝皇考树不事家业。“及神武生而皇妣韩氏殂,养于同产姊婿镇狱队尉景家。”
官类名。辛亥革命后中央各部中除普通部员与技术部员外,复因工作上的特殊需要,设有各种特别部员。南京临时政府时期设置情况不详,北洋政府成立后,定编纂、视察、视学为特别部员,设置与否及员额多寡,视各部情形而
见“帘官”。
官名。西汉置,属右扶风,为右都水长副贰,员一人,协掌内史右地水利事务。官名,掌佐右都水长行施职事。参看“右都水长”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礼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 (564) 五月丁亥, 改礼部为司宗, 遂改名“司宗旅下士”。职掌参见“礼部上士”。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朝官充任,为光禄寺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光禄寺复以卿为长官,遂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