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财务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国防经费的领取、发放、保管等业务。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国防经费的领取、发放、保管等业务。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名。见“大理正”。官名。汉以来有廷尉正,北齐始称大理寺正,员额一人。历代沿置。唐制大理寺正二人,从五品下,地位在丞之上,掌参议刑辟。详正科条之事,凡六丞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明制大理寺分左右二寺,寺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诸坊监院务饲养牛羊、马畜及市马等。
司门郎中、员外郎通称。
即“大理断丞”。官名。宋代大理寺左断刑厅置断丞六人,协同司直、评事,掌左断刑厅审讯之事。参见“左断刑”。
官署名。明初吏部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 始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十三年改设主事一人。掌官吏考课、黜陟之事。二十九年改称考功清吏司。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六品以下为之,曰一人侍读。
官署名。南朝梁、陈置,掌东宫用马,属太子仆。
官署名。见“诸路宝钞都提举司”。
官名。即“法部大臣”,清末法部长官。详“法部大臣”。官名。清末置,由法部尚书改称,见“法部”。
指王莽时的四辅三公,即安新公太师王舜,就新公太傅平晏,嘉新公国师刘歆,美新公国将哀章(以上为四辅),承新公大司马甄邯,章新公大司徒王寻,隆新公大司空王邑(以上为三公)。《汉书·王莽传》:“是岁大司马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