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纲纪吏。隋炀帝时置,见郡“西曹掾”。
官名,汉时封东濊渠帅为不耐侯,三国魏齐王芳正始六年(公元245年)伐之,不耐侯等举邑降,正始八年封不耐濊王。《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正始六年,乐浪(郡)太守刘茂,带方(郡)太守弓遵以领东濊
官名。民国五年改各省巡按使为省长,为一省之行政长官。国民政府在军政、训政期内,设省政府委员会,置主席一人,委员五至七人,处理省政。二十五年宣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规定省政府设省长一人,任期三年,由
东宫属官。秦、西汉隶太子詹事。西汉管理太子汤沐邑,掌东宫刑狱、饮食、仓库,职比廷尉、司农、少府。秩千石(一说八百石)。新莽改名中更。东汉复故,改隶太子少傅,不掌刑狱。领太子仓令、食官令。与太子率更令、
官名。清朝内务府都虞司之主官。额设二人,掌司事。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七月十二日北京军政府公布的各部官制的规定,把陆军部、海军部、航空署和不属内阁管辖的参谋本部也合并在一起,组成军部,成为军政和军令合一的机关。设总长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九月三十日公布的《乌、科、唐各参赞公署编制章程》的规定,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唐努乌梁海各设参赞一人,副参赞一人(汉、蒙人员分任),均由大总统简任,隶属
官名。清朝内务府慎刑司主官。额设二人。掌司事。
官名。明清礼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1403—1424)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
官署名。即折冲都尉府,唐高祖武德七年(624) 改骠骑将军府置,太宗贞观十年(636) 改为折冲都尉府。参见“折冲都尉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