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长
官名。大学设校长一人,综理校务。北洋政府时期国立大学校长由教育总长聘任。国民党政府时期国立大学校长由国民政府任命;省和直辖市设立的大学校长由省市政府分别呈请国民政府任命。除国民政府特准外,均不得兼任其他官职。
官名。大学设校长一人,综理校务。北洋政府时期国立大学校长由教育总长聘任。国民党政府时期国立大学校长由国民政府任命;省和直辖市设立的大学校长由省市政府分别呈请国民政府任命。除国民政府特准外,均不得兼任其他官职。
官名。北魏置,为河阴县的主官。北魏迁都洛阳以后,河阴县与洛阳县地位相当,称为二县。乾隆时官修《历代职官表》卷三十二《顺天府》“北魏”条按: “魏之河阴令亦得视洛阳,称为二县,则如今大兴、宛平之并为京县
官名。亦称治书御史,简称御史、侍御。或说西汉宣帝时令侍御史二人治书(管理图籍文书),遂有其名。东汉为御史台属官,置二员,秩六百石。职掌依据法律审理疑狱,与符节郎共平廷尉秦事,选御史考试高第、明习法律者
官名。明、清各县僧会司主官。详“僧会”。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州府文书。《礼记·内则》: “宰告闾史,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
官名。北齐置。参见“游猎部”。
杂任职名。唐置于诸津,每津各八人,掌桥梁修缮之事。
又称“锡命”。春秋时期君主对臣子赏锡物品、爵位或官职的命令。《左传·成公十三年》: “君来赐命曰: ‘吾与女伐狄’。”
官名。宋代置,掌管旗帜,作为皇帝出行的仪卫,选用健壮军士充任。明代属旗手卫,专门执掌金鼓旗帜,随皇帝车驾出入,并守卫四门。官名。明设此官,掌金鼓、旗帜和随驾出入等。《明史·职官五·旗手卫》:“帅力士随
散官名。金朝置,为司天监散官,二十五阶之第十九阶,秩正八品下。元沿置,为十四阶之第九阶,秩正七品。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以授五官灵台郎。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官名,也是官阶名。金
①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职官。洪武十五年(1382)始置,左、右各一人,正六品。掌全国道教事务。详见左、右正一。② 明朝道士的第二等,地位低于全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