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梁司寇
官名。又称“邦司寇”。战国魏置。中央政府高级官员,掌刑徒及督造兵器。魏惠王九年(前361)迁都大梁,故名。《三代吉金文存》卷三第四三页:“(梁)廿又七年, 大(梁)司寇[赵]亡(无)智(铸)。”
官名。又称“邦司寇”。战国魏置。中央政府高级官员,掌刑徒及督造兵器。魏惠王九年(前361)迁都大梁,故名。《三代吉金文存》卷三第四三页:“(梁)廿又七年, 大(梁)司寇[赵]亡(无)智(铸)。”
官名。九卿之一。秦称典客,西汉景帝改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始改大鸿胪,秩中二千石。掌少数民族君长、诸侯王、列侯的迎送、接待、安排朝会、封授、袭爵及夺爵削土之典礼; 诸侯王死,则奉诏护理丧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委人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掌敛野之疏材木材,以供祭祀、宾客、军旅薪蒸之用。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委人”。
文书名。上行文。清朝皇帝处理日常政务下达的指示和命令的统称。谕和旨的具体区别是: 皇帝特降的命令或因臣僚奏请而下达宣示中外的命令,称“谕”,亦称”“上谕”; 对臣僚奏请批示的意见,或令人传达的某项指示
官署名。清朝八旗军中专门操演枪炮火器的军营,康熙三十年(1691)置。营兵有鸟枪护军(使用鸟枪)与炮甲(操用子母炮)两种。组成内、外两营。内火器营驻于城内,又分枪、炮两营。外火器营驻于城外蓝靛厂,专习
见“军巡院”。
官名。唐朝为起居郎、起居舍人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起居郎为左螭,舍人为右螭,又并为修注”。宋朝为修起居注、起居郎、起居舍人等官省称。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司常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理九种旗帜,各有类属,用于国事。北周依《周礼》置司常中士,正二命;司常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司辂下大夫。
官名。汉置,属卫尉,为诸屯军官,领兵屯守。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卫尉》。官名。西汉卫尉的属官中有卫候、卫司马二十二人。卫候见《汉书·冯奉世传》:“前将军增举奉世以卫候使持节送大宛诸国客。”其职掌当与
官名。北齐祠部尚书所属有屯田曹,“掌籍田、诸州屯田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东汉末益州牧刘焉置。《三国志·张鲁传》: “益州牧刘焉以鲁为督义司马、与别部司马张修将兵击汉中太守苏固”。官名,东汉末年刘焉置,位低于将军,掌领兵征战。《三国志·魏书·张鲁传》:“益州牧刘焉以(